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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和红隼幼鸟

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警民联合成功救助两只鸟类,经民警仔细检查对比,最终确认两只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分别是白天鹅和红隼幼鸟。

天鹅“宝宝”落单 警民联手救助

日前,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隆兴昌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电话称,胜丰镇美星村一组村民辛某捡到一只白天鹅,希望森林公安局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民警确认,这只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天鹅翼展长约1米,体长约90公分,是一只白天鹅幼鸟,翅膀完好,无明显外伤,可以展开翅膀扑腾但却无法飞行。它的背上带着一块微型定位跟踪器,颈部带有标号为C70的环志,可能在飞翔中由于体力不支而落单,其背上所带跟踪器和环志应为专业环志研究机构对其迁徙轨迹进行实时监测的工具。

民警将白天鹅及时带回隆兴昌派出所后,给它喂食喂水,白天鹅状态稳定,但还是无法飞翔。民警考虑如果将白天鹅放飞到附近的湖泊中对它身体的恢复非常不利,也无法回归种群,所以将其送到乌梁素海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地管理站进行专业养护。据乌梁素海救护站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这只白天鹅状态稳定,待其体力恢复后找到白天鹅的聚集地,让它随大群一起觅食活动,继续迁徙繁殖。

昔日红隼幼鸟 如今振翅高飞

6月中旬,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隆兴昌派出所民警在工业园区救助了一只不会飞行的红隼幼鸟。红隼为隼科的小型猛禽类动物,又名茶隼、红鹰、红鹞子,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据民警描述,当时这只小红隼乳毛还未褪,羽毛稀疏,身体并没有受伤。细心的女民警王春梅主动承担起照顾小红隼的责任,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喂养,小红隼乳毛褪去,长出了淡灰色羽毛,翅膀扑腾起来很有力量,7月8日,森林公安局民警将它成功放飞。

今年,五原县森林公安局累计救助野生动物达到23只,其中涉及金雕、白天鹅、麝香鸭等国家级保护动物。下一步,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移动媒体,以及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等知识,切实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在全县形成人人自觉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救护小贴士

当遇到坠巢幼雏鸟,在没有受伤,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最好的处置就是尽快把它们放回巢里或者巢附近,而不是把它捡回家。因为在你见到幼鸟的同时,母鸟可能就在附近为“孩子”觅食,人为离散,可能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果发现小鸟受伤或者所处环境不安全时,请尽快联系森林公安局民警,采取专业科学的救助,千万不要带回家饲养,这样可能延误救助时机。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