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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服务惠民生 ——乌市社保部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侧记

□梁子晶  朱蕙惠

日前,乌兰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荣获自治区第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荣获全区人社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两项荣誉的取得,标志着乌市社保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迈上了新台阶,也标志着乌市的社保服务质量有了质的飞跃。

加强领导机制  推进文明办公

“我们的社保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乌市社保局党支部副书记田旭介绍。

一直以来,乌市社保部门始终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办公能力,努力锻造社保铁军,取得了丰硕成果。

乌市社保部门通过加强领导机制,由领导带头自查自纠,梳理业务流程和经办规程,排查作风不正不实现象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成立窗口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业务梳理自查,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多措并举,确保不走过场,做好文明服务。

简化工作流程  推进“放管服改革”

乌市社保部门认真对照窗口服务规范,梳理公共服务事项,针对群众办事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及经办管理的“风险点”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对其中9项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

同时,进一步简化了工作流程,实现一次性告知办结。进一步优化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全面梳理经办事项,基本实现免填单受理和“即时办理”,大大提升了经办速度,让社保业务办理高效、便捷。

积极推动社保经办一体化建设共享通办,将社保受理前台从窗口延伸到各基层保障所、社区,方便群众不出社区就能办理社保业务。

开展便民举措  提升服务效能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直以来,乌市社保部门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改善为民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了参保率、征缴率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  

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老工作,新做法”的创新思路,倡导“讲民生,重服务”的人性化服务理念,率先在全盟开展养老待遇资格社区认证,将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使离退休人员不出社区就能够办理养老保险业务,为他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与此同时,对离退休人群进行了科学细致的划分,推出亲情化、差异化退休服务,对于高龄、重病等特殊群众,通过积极主动电话联系,下乡镇、进社区,采取上门方式进行年检认证。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