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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近日,外卖骑手孟先生跟内蒙古晨报反映,自己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没有理赔。

5月6日21时20分,孟先生在送餐至中山路假日酒店十字路口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回民大队判定机动车主负全部责任,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其中损害赔偿调节结果是由机动车主承担孟先生在医院检查产生的所有一切费用,以及电动车修理费,误工费,其他费用。

孟先生表示:“只要我在岗,他们每天都会收保险费,他们收这个保险费怎么才会起到作用?”觉得计算误工费的时候不能只凭实习期间的工资来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

孟先生工作的内蒙古时时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保险和报销的王先生解释:“因为他是和机动车相撞,对方全责机动车交强险已经百分之百赔付了。那再报另外一份保险,那不属于重复报销嘛。”重复报销属于违法行为。只能给孟先生开具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证明。

孟先生觉得自己才工作一个月,还不是很熟悉工作流程,挣的相对较少,自己在前一个公司挣的比现在多,单凭实习期间的工资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劳动能力。

针对孟先生的情况律家保律师建议孟先生提供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证明,也就是开具2019年4月到2020年5月的工资证明。如果不能开的话,可以提供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或者近三年的平均工资。都不能提供的话,就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实习记者 何萨楚日)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