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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法院三名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19年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2019年,乌兰察布市法院赵晓娟、赵军、王智鑫三名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牢/记/职/责  严/守/纪/律  

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赵晓娟同志

先进事迹

赵晓娟,女,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在工作中,赵晓娟同志能够较好地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尊敬领导,其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受到群众、同事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2005年被中院党组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乌兰察布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市妇联评为乌兰察布市“三八”红旗手,2015年被中院党组评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炼政治思想觉悟

赵晓娟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注重将提高个人政治思想觉悟作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的首要因素加以培养,能够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守党的六大纪律,积极接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大学习、大讨论”中积极发言,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谨言慎行。

该同志始终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极力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把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新形势下法院干部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能够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认真书写,高质量完成各种学习笔记。通过对政治理论理解、掌握并加以运用,在工作中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水平。

二、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一)认真做好组织人事工作

该同志担任政治部副主任以来,认真执行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协助人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警考察、任免、人员编制、人事信息管理、工资调整等工作。组织人事工作枯燥、繁琐,但是该同志始终兢兢业业,第一时间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并且创新工作方法,使全市两级法院的组织人事工作更加规范、有条理。

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该同志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积极联络,取得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我市两级法院均如期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法官入额等相关工作任务,合理优化了法院的人员配置,并且全部按期完成员额法官基本工资套改和正常晋升工作。

(二)参与妇女权益维护

作为单位妇委会副主任,赵晓娟同志积极参加维护妇女权益的活动,定期与女法官们走向社会步入街头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并且会同我院女法官协会与市、区两级妇联联合进社区开展“妇女维权知识、婚姻家庭制度、不动产及汽车交易应注意的问题等专题讲座”。通过耐心地释法和生动的案例剖析,讲解了妇女同志关心的婚姻家庭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问题。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在她与妇委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妇委会2015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全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抓好支部建设

赵晓娟同志同时担任我院第八党支部的书记,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支部建设。在她的带领下,支部活动方式不断创新,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学资料,观影片,写心得,互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观市党史馆、战役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等,组织观看爱国教育影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主题突出,记录完整。通过多措并举的形式,支委会不断优化党组织管理方式,提升支部工作的影响力,支部党员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第八支部被中院党组授予“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三、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赵晓娟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争做过硬司法干部,工作中,她时时从公正执法、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三个方面入手,以“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为原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院干警作表率。她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确把握《准则》的指导思想、基础精神和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加强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对院里制定的规章制度,她能带头做到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各种纪律的约束,自觉抵御金钱和物质的引诱,确保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无论在“工作圈”、“交际圈”,还是“生活圈”,她都能做到全方位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赵晓娟同志是法院系统一名普通干警,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敬业精神;在繁杂的事务中展现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凸显默默无私的奉献品格,她兢兢业业、爱岗敬业的精神,努力学习,踏实做人的态度,展示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

司/法/保/障/排/头/兵   安/全/保/卫/我/先/行 

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赵军同志

先进事迹

赵军,男,40岁,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汉族, 2007 年 12 月部队转业,进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工作。2015年1月任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2019年4月任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赵军同志从事司法警察工作以来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严格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依法公正履职,诚恳待人,以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2011年、2012年、201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2016年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一、坚持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九大以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国家,遵守宪法法律,热爱司法事业。

二、注重细节,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囊括了多项内容,包括了提押、看管、值庭等保障审判工作,也有协助机关安保中的安全检查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还有配合执行等工作,这些工作无一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工作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给单位工作造成不可避免的被动局面。2019年5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范云峰等41名被告的涉黑案件。此次开庭是我院建院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动用的提押、值庭、安保、处突、保障等警力也是非常庞大的,达到120多人。在开庭前赵军同志亲自带队进行实地勘察,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警务保障预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职责。并在开庭前日,联合特警、交警、监管等多部门进行了全人员、全要素、全方位的演练。赵军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着力于细小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不出纰漏。

三、严格训练,不断提升警队战斗力

赵军同志自2009年一直担任支队的日常训练和全市两级法院集中训练的组织、指挥工作,直到2019年4月任支队长后才从教练员的岗位上退下来。作为教练员超过1000课时,在训练中,为使每名司法警察达到训练大纲规定标准,赵军同志对每一个队员都是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地组织干警训练,不厌其烦的讲解每一个具体的动作,一招一式,毫不含糊,力求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动作上都能做到准确到位。在具体的组织实施中,采取因人施教,分类指导的方式,根据司法警察从警时间长短、年龄高低、接受能力和训练基础强弱等情况,在同一训练科目中,分类编组,有区别的提出不同要求;又在不同训练科目中,取长补短,互相切磋,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在他的严格训练下,全队警务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练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警察队伍。在2016年自治区司法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比武中带领乌兰察布市代表队取得了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

赵军同志凭着自己对工作的认真付出赢得了同志们的尊重和认可,他用自己的碧血丹心,书写着自己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

统/筹/协/调 保/障/司/法/审/判/有/序/运/转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王智鑫同志

先进事迹

王智鑫,男,汉族,于1980年8月出生,1997年8月进入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法警队从事相关工作,积极锻炼自己。在2015年2月任办公室主任,由于自身在审判与行政部门都有过工作经历,熟悉了解法院系统审判与行政方面所有工作,所以平时能够很好协调统筹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运行,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系统的有序运转,得到了院党组与干警们的一致好评。

一、思想政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国家和法律,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党章党规,认真研读习近平系列讲话,以高标准、高姿态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党员。

二、工作业绩

自觉践行邹碧华精神,勤勉敬业,奉献实干,团结同事,业绩优秀。平时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对内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完成各种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草拟工作,加强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准确的信息;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档案的查询和借阅,文件的收发和录入;加强车辆、文印管理,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自2015年以来,先后与院党组协商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院内的固定资产重新进行了登记造册,实行“谁使用谁管理”,并进行签字捺印,防止了固定资产无故灭失。同时,公车使用、油料使用由办公室统一派遣,统一定额,并进行登记签名,有效地防止了公车私用,油料滥用等现象。严格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王智鑫同志为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作出自己贡献,群众评价高。于2007年度、2009年度、2012至2015年度连续获得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2018年获得个人三等功。

三、廉政建设

平时极其注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在工作之外的生活中也始终把“慎独”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使自己的“朋友圈”、“娱乐圈”风清气朗,做到“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罔私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发挥综合办公室主任的职责,履职尽责,恪尽职守。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