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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法院开展“6.14诚信日”法制宣传活动

6月14日,集宁区人民法院在中心广场参加“传承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乌兰察布”主题宣传活动暨全市信用承诺书签订启动仪式。我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6.14诚信日”法制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醒被执行人诚信守约。集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段海军,执行局干警参加了本次活动。

近年来,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法院执行,严重影响了诚信社会建设。失信被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破坏了“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本次诚信日法制宣传活动中,干警们为来往的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制度,共发放了二百余份传单手册,向社会各界释放出倡导诚信、打击失信行为的积极信号,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