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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1.3万多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6月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件13059件,均做到了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案件满3个月答复期,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率为100%。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其他有关单位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在3个月之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有些案件比较复杂,3个月不能办结,检察机关要在3个月后每个月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进展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在做好“件件回复”的同时,更要办好案件,做好对信访群众的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