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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电影局: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电影局昨天(14日)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明确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