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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省外公安部督办积命案

5月7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会同集宁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通过技术手段比中集宁区“2013.1.6”章盖营安居工程跳楼自杀的无名尸系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996.8.9”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槐。

据了解,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公安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及厅党委决策部署,迅速成立了以副区长、集宁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白雁为组长、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海瑞为副组长的命案积案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集合多部门骨干警力,充分利用刑事技术、情报研判、大数据、治安排查等手段,以听取专案汇报、梳理积案信息、挂牌督办案件、搜集逃犯线索为切入点,采取多手段落地核查,实现众里寻“他”,多措并举寻求攻坚工作突破口。

记者了解到,1996年8月9日下午4时左右,李某槐因与其弟媳白某婵有积怨,用铁管将白某婵与侄女李某打死。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刑侦部门认真梳理全市命案积案逃犯及历年未知名尸体相关信息,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比对寻求破案线索。2020年4月22日,刑侦、技术人员在对历年无名尸体身源进行核查时,发现集宁区“2013.1.6”章盖营安居工程跳楼自杀的无名尸与山西省五台县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996.8.9”特大杀人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槐高度相似,遂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命案积案攻坚组汇报,民警随即赴山西省进行核查。4月26日,经技术手段比对和家属辨认,证实该无名尸确系在逃人员李某槐。

至此,乌兰察布市警方利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996.8.9”特大杀人案,为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再添战果,同时也彰显了集宁区公安分局对命案积案攻坚战必胜的信心。(文/张菁)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