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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街头乱贴小广告 罚!

为了招揽生意,雇人在临河街头张贴“疏通下水”不干胶贴纸小广告,结果被城管执法人员逮个正着。4月9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包某收到500元罚单。

据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广告管理中队有关负责人介绍,9日9点30分,广告管理中队接到市民电话举报称,有人在解放西街乱贴小广告。几名执法人员迅速赶过去巡查,只见一名形迹可疑的红衣女子总是下意识地东张西望,趁人不备就从包内掏出纸片往墙上粘贴。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悄悄跟在女子后面,只要她张贴小广告就立即拍照取证。走到临河区财政局旧址门口,红衣女子张贴小广告的时候,执法人员出现在她的面前,并向她出示了一路追踪拍摄的照片。在证据面前,自称姓杨的红衣女子承认了已在解放西街张贴50多张“疏通下水”不干胶贴纸小广告的事实,并称自己是受雇于他人。

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红衣女子交代了幕后指使者是包某。执法人员打电话联系了包某。约谈包某见面后,包某对雇用他人非法张贴小广告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彻底清除所有乱张贴的小广告。包某当场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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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焦锦平 通讯员 邬文娜)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