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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扎实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去年,呼和浩特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各项扶贫工作,通过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梳理现行医保政策,提升保障效能,切实增强贫困人口幸福感。

在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方面。呼和浩特市对2014年以来国家扶贫信息系统登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回头看”,做到贫困人口数据摸底排查到位,确保所有医疗保障政策覆盖所有贫困人口。2019年底,呼和浩特市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280人,2924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占全部贫困人口总数的 99.86% ,未参保人员40人均为无有效身份信息人员,通过各旗县区兜底保障资金予以保障。2928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应保尽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全覆盖。

在保障贫困人口待遇方面,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取消甲类、乙类慢性病分类,除13种特殊慢性病需要依申请进行审核外,其余病种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即可通过划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通过优化门诊政策流程,方便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调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大病起付线为1.4万元,报销比例调整为60 % ;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倾斜力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 % ,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和重病保障一批任务,根据卫健委指定的25种重大疾病,结合医疗保障结算系统内登记的具体疾病名称进行分解对应,通过医疗保障结算系统自动根据政策对贫困人口进行结算,确保所有重大疾病保障精准及时。

为让群众少跑路,呼和浩特市建设“一站式”结算体系。“一站式”结算是指贫困人员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在医疗机构一个窗口即可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政府兜底五项保障,通过“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可达到90%。“一站式”结算不仅让群众少跑路,而且使医保扶贫工作更加透明、快捷、高效、便民,城乡困难群众个人信息、各项报销均由系统自动生成,避免人工上的操作误差和人为操作因素的不公正性,能够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精准落实,避免过度保障或保障不充分。

在减缓困难人员医疗费用压力方面,呼和浩特市实行住院费用“预拨制度”。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基金每月或季度按一定比例向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总额预算内预拨资金,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门诊、住院报销资金的能力,保障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同时,呼和浩特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全覆盖。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宣传材料、组织培训、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及进村委会、卫生院、卫生室等多种渠道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为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障方面,呼和浩特市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疗保障职能作用,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推进组,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医疗保障扶贫重点工作,审议医疗保障扶贫重点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旗县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为稳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呼和浩特市制定工作方案。先后印发《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医保扶贫整改方案》《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安排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提出工作要求,建立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周报、月报制度,建立“保障清单”和“带有清单”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按时完成。(记者 梁婧姝 杨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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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