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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剑平决定逮捕

内蒙古民族大学原党委副书记肖剑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剑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