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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现所有市场主体“应复尽复”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内防指电〔2020〕16号)印发以来,全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服务保障机制,密集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取消各类前置条件,如期实现3月底前所有市场主体应复尽复目标。根据3月30日统计数据,剔除季节性因素,全区盟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率91.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96.99%,高于去年同期3-4百分点;住宿业市场主体复工率95.93%,餐饮业市场主体复工率91.84%,公共文化场所复工率99.3%,星级旅游饭店复工率79.54%,A级旅游景区复工率59.41%,均已超去年同期;外商投资企业、100家重点外贸企业和超市便利店(校园便利店除外)、综合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已全部复工。

下一步,我区继续将巩固复工复产成果,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堵点断点问题,集中开展提振消费、消纳库存、重大项目开复工、精准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脱困、问题建议集中办理“六大集中行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畅通产业链循环,帮助企业渡过短期困难,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