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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敦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限期主动交代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3月30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通告,敦促存在涉嫌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通告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煤炭资源领域存在涉嫌违规违法问题且尚未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和交代问题,如实供述违规违法行为,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积极配合调查。

对于通告期限内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整改问题,上交非法所得、挽回损失、消除影响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违规违法人员主动交代本人违规违法问题的同时,检举揭发其他人员存在违规违法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可以予以从宽处理。

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故意隐瞒违规违法事实、隐匿销毁证据,甚至在专项整治期间不收敛、不收手,仍顶风违规违法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