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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卫健委对拟复工复产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指导

3月19日,市卫健委根据《满洲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5号)》要求,对拟复工复产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指导。

市卫健委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我市洗浴中心、宾馆住宿、美容机构等公共场所,对其下达营业告知书和卫生执法行政文书。对各场所该如何按照要求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扫码、消毒通风、控制人流、规范经营等进行现场指导。执法人员要求各场所加强内部从业人员管控,员工必须佩戴口罩、穿工作服、每天进行两次体温监测。洗浴场所要严格控制客流,客流不高于接待能力的50%,不得形成人员聚集,顾客需自带洗浴用品。各场所消毒设施配备和记录制度工作必须落实到位,保持室内环境整洁。顾客付款尽量采取移动支付方式,实现付款零接触。

据了解,自3月20日起,我市范围除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外,宾馆住宿、洗浴中心、美容美发、个体医疗、餐饮、网吧、电影院、KTV等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所有市场主体可自行恢复营业,无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在此期间,我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存在风险隐患的场所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记者 青格乐 文 摄)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