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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自治区党委“点穴式”巡视全部反馈完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 3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纪委监委了解到,十届自治区党委“点穴式”巡视已全部反馈完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点穴式”巡视派出2个巡视组,分别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党委,对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建的内蒙古科技馆新馆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点穴式”巡视。

2020年3月4日至6日,被巡视党组织相继召开巡视反馈会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在反馈中,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行职能职责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但从巡视情况看,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党委:普遍存在党委政治引领功能弱化,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存在党的建设虚化、组织建设软化等问题。有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偏差,在延长资源型产业链、促进资源转化增值上办法不多;有的管理机制不顺畅,下属公司层级众多,责任不清、失管失控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发展观、政绩观存在偏差,盲目决策、违规决策问题频发;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投资并购、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缺乏约束;有的纠治“四风”不坚决不彻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而未绝;有的违反组织程序,搞“近亲繁殖”、“圈子文化”,存在任人唯亲、用人任性等问题。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代建的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内蒙古演艺中心、内蒙古医院B座3个政府投资项目):履职尽责不够有力,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基本建设报批程序不严,许可、审批等有关手续办理不及时不规范;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严,存在未批先建、程序倒置等问题;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把控不严,项目设计、工程咨询、薪酬管理等方面支出随意;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存在违规开设特设账户,大额财政资金脱离监管问题。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