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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推选活动开始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3月6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了解到,为大力培树和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特别是选树在一线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8日,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自治区“最美家庭”100个,推选2020年自治区“五好家庭”50个。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工作不设门槛,决定权在广大群众。群众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向各盟市妇联、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妇工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自治区妇联各团体会员等19个单位进行推荐,由19个单位对接收到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把关、研究公示并报自治区妇联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自治区妇联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按照等额推选方式进行审核,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产生。原则上,19个单位推荐的“自治区最美家庭”需获盟市级及以上荣誉(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不受此限制)。具有疫情防控、家国情怀、民族团结、绿色环保、创业脱贫、移风易俗、教子有方、热心公益、清正廉洁等方面最美故事的家庭可以优先推荐。

“自治区五好家庭”推荐工作,由自治区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依据《自治区五好家庭评选标准》,从19个推选单位上报的150个自治区“最美家庭”候选户中差额评选,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产生。5.15国际家庭日期间,自治区妇联将对100个自治区“最美家庭”、50个自治区“五好家庭”进行揭晓,并从50个自治区“五好家庭”中择优推荐全国“最美家庭”。

如果您自己或身边有这样的家庭,可在3月28日前,将家庭事迹材料及家庭生活照片、家庭视频材料电子版报至所在社区街道、农村牧区妇联,由辖区内的妇联组织综合评审、审查及公示后,确定推荐建议名单。也可以向19个推荐单位或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系咨询。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