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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多措并举保障商贸领域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呼伦贝尔市商务局结合我局实际,密切关注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作为,了解企业困难,协调相关部门,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加强与企业及各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搭建供需对接的桥梁,努力做好我市商贸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工作。

一、我市商贸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情况

截止2月25日,我市商贸业复工复产情况为:百货类企业总数32家,复工企业3家,复工比例为9%;商超类企业总数6155家,复工企业5846家,复工比例为95%;农贸市场总数86家,复工67家,复工比例为78%;加油站总数285家,复工285家,复工比例为100%。

外贸企业总数37家,复工企业11家,复工比例为29.7%。

商贸服务业复工复产情况为:餐饮类企业总数5771家,复工企业8家,复工比例为0.13%;住宿类企业总数1223家,复工企业57家,复工比例为4.66%;家政类企业总数101家,复工企业3家,复工比例为2.97%;养老企业总数64家,复工企业38家,复工比例为59%。

境外投资企业总数17家,复工企业1家,复工比例为5.88%。

外资企业总数25家,复工企业10家,复工比例为40%。

电商类企业总数26家,复工企业11家,复工比例为42.3%。

商贸物流类企业总数15家,复工企业15家,复工比例为100%。

二、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的企业存在的困难

此次疫情导致餐饮业全部停工,春节正是经营旺季,如今全部停业,损失较大。其中造成餐饮企业本次疫情损失的一大重要原因就是春节储备物资过期损失。按照以往惯例,春节期间,餐饮企业一般会准备平常3—5倍的备货量。还要承担提前储备的食材过期的损失。此外,尽管餐饮门店闭店,但依然要承担房租、人工成本、水费、电费、折旧等固定开支。

商场百货店因疫情原因未复工,商场百货店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疫情期间个别大城市发生过商场内传播病毒的情况,商家对经营主体的暂时关停表示完全理解,部分百货业和超市零售企业转而进行线上销售,这些新零售对传统零售起到了积极的弥补和支撑作用。

快递企业因疫情原因未复工,复工面临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困难:一是人员返工困难。有很多外出员工返岗按当地政府要求都需要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无法正常返回工作岗位。还有部分快递员担心感染风险,主动拖延复工时间。二是防护物资匮乏。快递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接触频率高,对口罩、护目镜、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物资需求巨大,但购买渠道和数量却极其有限。防护用品更是紧缺,限制了一线快递员、司机、操作员等员工正式上岗。三是收转运派停滞。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各地政府执行严厉的交通管制措施,有些地方明文规定与防疫无关车辆出行将会被扣押,导致快递业务难以正常开展。四是企业成本上涨。受疫情影响,快递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企业内部防控和一线人员上岗均需要采购大批量防护物资,各地员工在隔离期间的用工成本仍要正常开支,人力成本压力巨大。

外贸企业和外资企业因疫情原因未复工,复工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一是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我市部分外贸出现企业资金回流慢,但员工工资福利正常发放,银行贷款正常支付利息,对企业造成资金压力。二是工人短缺、物流运输困难。原材料及制成品物流运输困难、订单减少、未达到防疫要求。三是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我市部分外贸企业因延期开工、物流限制、出口清关等原因,无法按期交付货物。

境外投资企业因疫情原因未复工,复工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俄蒙对我国入境人员采取限制措施,国内人员无法抵达境外项目所在国。

三、相关建议及措施

结合商务领域工作实际,市商务局提出具体措施,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健康发展。

(一)对于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的专项支持措施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市直各部门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对口专项资金,对于在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贡献突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餐饮企业给予奖补。

(二)对于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共性支持措施

1.积极帮扶外贸企业。协助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或取消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外经贸企业,及时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实际损失。帮助受影响无法出国参展的外经贸企业协调展会退款相关事宜,申请自治区展位费补贴。

2.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自治区融资平台和出口信用保险,缓解企业周转资金紧张问题。

3.稳定信贷供给。对商贸服务业和电商企业适当降低银行利率、调整还款期限,不抽贷、断贷、压贷,不下调其信用等级,并提供其他相关信贷支持。

4.缓缴社保基金。重点保障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首次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最大累计缓缴期限不超6个月。

5.延期缓交税金。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企业,建议可重新核定降低税费或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6.鼓励减免其他经营用房租金。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鼓励业主适度减免其疫情期间的租金。

7.鼓励研发线上渠道。为利用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扩大销售范围、提档升级改造的电商企业、社区便利店、社区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等进行手机APP、小程序等平台产品开发、网货产品开发、配送升级主体给予财税支持或信贷支持。

8.争取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和落实好2020年度国家、自治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商场、酒店、餐饮等商贸服务企业拓展服务方式,大力发展线上、外卖、社区服务等项目。

9.尽快下达项目资金。对于2020年之前已拨付至各旗市区的项目资金要尽早拨付企业,3月底前清零。积极争取2020年上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市本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加快项目评审,尽快拨付。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将密切关注企业停产期间及复工后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作为,了解企业困难,协调相关部门,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加强与企业及各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搭建供需对接的桥梁,努力做好稳外经贸工作。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