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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公司坚决贯彻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内蒙古电力公司迅速行动,在前期已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8项举措基础上,打出组合拳,制定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6项措施,预计可减免相关企业电费支出6.4亿元。

该6项措施明确: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5%,惠及企业9000余户,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3.8亿元;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5%,惠及企业75万余户,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6亿元;

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惠及企业近1万户,预计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亿元;

对已按原标准计收2月份电费的企业,在3月份逐户退费或抵减,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电费减免红利;

所有减免电费全部由内蒙古电力公司承担,不向上下游企业和用户传导分摊;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宣传力度;加快调整电费结算系统,电费票据清晰列示正常计收金额、优惠金额、最终收取金额,增强企业获得感;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环节监管,确保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作为特定功能类企业,内蒙古电力公司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体现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为助力自治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