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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序恢复业务办理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乌海政字〔2020〕2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月10日(星期一)有序恢复业务办理。

为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对部分业务采取电话咨询、预约、错峰受理等方式为广大 缴存职工提供公积金服务;积极推行线上办理模式,引导缴存职工通过手机APP、12329热线等线上服务方式咨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为进一步解决部分缴存职工迫切需要,同时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遏制病毒传播,中心一线职工争先主动要求复岗,坚守在业务大厅,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大厅的消毒防护工作,认真、仔细地接听、回复每一个咨询电话,为预约好的缴存职工有条不紊地办理业务;为避免办事大厅内容易产生疫情传播,中心采用将办公桌搬到市民中心楼门口,冒着严寒为缴存职工审理要件,满足缴存职工最紧急的公积金业务需求。

全力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中心业务大厅显示屏等渠道,对疫情预防知识进行不间断、滚动式宣传,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全体职工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全面学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及时把握舆论动向,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努力以一己之力助力疫情防控战顺利告捷。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