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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起 呼和浩特恢复部分公共交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2月23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通局了解到,经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24日起恢复部分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2月24日起,全市汽车客运站全部开启,市区发往各旗县、各旗县间以及旗县境内客运班车全部恢复运营,恢复呼包鄂城市群间客运班车,盟市际客运班线全部恢复运营,依需求开通返岗、返学包车业务,保障群众返学、返岗、返工需求。同时,恢复通车条件的省际班线开通预售票,切实做好省际盟市际旅客运输实名制工作,有关部门要求各客运站、客运企业主动联系未恢复省际客运班线的终到站,尽早恢复运营。同时,市运管局积极报请自治区运管局进行沟通协调,条件成熟一条开通一条。

市区出租汽车正常营运,各旗县出租汽车自24日起全部恢复营运。

公交车,每日早7时发车,晚19时收车,在已经开通定制公交的前提下,于2月24日恢复运营5路、6路、7路、18路、20路、28路、36路、60路、79路、80路、83路、89路、K1路、K2路、K4路、K5路、K6路共计17条公交线路;2月26日恢复运营1路、2路、3路、4路、21路、24路、27路、34路、56路、62路、75路、92路、97路共计13条公交线路。同时,视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开通25条学生专线。2月24日起,各旗县公交线路全部恢复运营。市民乘坐公交车时需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乘车。

呼和浩特市交通局要求各客运企业、公交公司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场站、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一线人员防护以及乘客防护。广大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做好乘客信息登记,配合场站管理员、司乘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