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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措并举扎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采取有力举措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护工作,全力保障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病福利机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不同特点,该厅逐一研究制定不同类型民政服务机构的分类防控措施和具体工作流程,对全区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强有力的指导。 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值守、体温监测、错峰就餐、信息报告、定期消杀、人员出入登记等管控制度。对救助管理和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进入身体检视制度,加强机构卫生防疫和清洁消毒工作。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拓展服务内容,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明确因感染疫情死亡人员可享受惠民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根据春节后返回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增多的实际,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迅速制定《返院老年人的具体防护措施》,明确对春节离院老年人,养老机构应积极与老年人家属沟通协商,提示告知在家防护知识和防护措施,待疫情稳定后再返院;对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老年人返回时,详细填写在外活动情况,并在养老机构内隔离区(房间)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回生活区。同时,暂停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同家属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确因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应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进入养老机构探视。从1月29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盟市、旗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抽查暗访养老服务机构机制,截至目前,累计抽查暗访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2414所。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