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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傅铁钢决定逮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月14日发布消息,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傅铁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