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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4起涉疫典型案例被通报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针对涉疫情违法犯罪的四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

2月6日,自治区公安厅向全区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查处的9种违法犯罪情形。其中“依法严厉查处故意传播疾病的行为”,主要是指少数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旅行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等信息,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近日,通辽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办理了一起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女,霍林郭勒市某社区居民)长期在武汉女儿家居住。1月21日,徐某从武汉出发,1月22日返回霍林郭勒市。返回霍林郭勒市后,徐某拒不执行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回霍林郭勒市日期的信息,欺骗社区调查走访人员。在公安机关根据大数据信息核实出其真实行程后,社区工作人员根据规定对徐某实施了居家隔离。但隔离期间,徐某擅自外出、多次主动和周边人群及亲属密切接触,致1人感染新冠肺炎、33人被隔离观察。2月8日,徐某自己也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处置工作通报,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徐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霍林郭勒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案例二

疫情爆发以来,各地口罩等防护产品十分紧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的心理,实施诈骗犯罪,性质恶劣,给群众带来经济、健康双重损失。近日,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公安分局办理了一起诈骗案。

经查,自1月29日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疫情防控时期人们对口罩的需求,在手机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以贩卖N95口罩名义实施诈骗,刘某本身没有口罩货源,收到货款后就将被害人微信拉黑,不再联系,刘某以此手段共诈骗30余名受害人,共计金额90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疫情期间严格限制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通告》指出,对拒不配合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依法从重处罚。近日,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办理了一起徐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

2月5日16时许,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额尔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锡市聚游网客宾馆内聚集多人在上网娱乐,依据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依法将聚游网客经营者徐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对疫情期间违反政府令,收住多名客人入住、聚众娱乐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徐某某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四

近日,包头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办理了一起田某等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2月5日下午,万水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万水泉红旗场部供销社旧址附近,发现有车辆异常聚集,民警立即上前侦查,看到有人正在一处窄小的废弃房屋聚集赌博,随即当场将田某等人抓获,在向嫌疑人分发口罩做好防护后,民警依法将田某等17人传唤回所,做进一步调查取证。

经查,赌博发起者田某等人明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市政府下发《停止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的紧急通告》后,仍从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等多地邀约聚集,以麻将、推对子的形式进行赌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由于田某等17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田某等17人被分别处以五到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涉案赌资18177元被依法收缴。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张效敏介绍说,疫情当前,全区公安民警日夜奋战在守护平安和疫情防控第一线,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继续突出重点,主动发现、严厉查处《通告》中的9种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做有损疫情防控的事,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