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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追授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民警何建华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近日,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民警何建华同志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何建华,男,蒙古族,党员,兴安盟突泉县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何建华主动请缨到人流量较大的县汽车客运站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从9时连续工作到下午13时许,何建华突感身体不适,被送往突泉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因病情严重,转院到兴安盟人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因小脑出血医治无效,不幸因公殉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追授何建华同志“全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何建华生前先后在突泉县公安局太和派出所、指挥中心、育文派出所等岗位工作,2019年11月任育文派出所三级警长。从警27年来,何建华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6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次,被授予“全盟十佳社区民警”称号。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