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包头一男子辱骂推搡防控工作人员被处罚

2月3日,包头市昆区江南殊院小区一男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辱骂推搡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处罚。

2月3日12时30分许,江南文殊院小区东门疫情防控点处,工作人员对夏某某进行登记测体温时,夏某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让其佩戴口罩,他也不予理睬,且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和推搡,造成工作人员指甲撕裂,包头市昆区河西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时,夏某某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狡辩。

随后,民警将夏某某带回派出所,经过多次耐心劝解,且在有力的证据下,夏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对自己蔑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河西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夏某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目前,因夏某某体温稍高于正常体温,对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暂缓实施拘留。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