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要求采取十项措施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1月27日,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下发通知,制定十项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成立防控工作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要坚决筑牢“三道防线”:一是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海关等部门加强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二是严格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排查;三是切实发挥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的作用。要做好病例发现、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疑似患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置。要按照“四个集中”的要求,全力救治病人,尽量降低病死率,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管理,有效避免医护人员感染。要强化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做到应追尽追、应管尽管,同时做好有关人员的心理疏导。要做好舆情研判和报告,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全面加强重点场所、机构、人群的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公众聚集性活动,对公共场所、密闭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要积极做好物资保障,满足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和救治需求,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商品物价。要做好社会管控,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省及武汉市落脚我区人员进行精准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严格管控进京卡口,不得让疑似病例从我区进京。要加强个人防护,创新宣传方式,加大防病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口罩文明”,要求进入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苏永生)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