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五原县纪委监委打造高标准高质量谈话室确保谈话室作用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有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高标准打造的谈话室,确保谈话室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推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硬软件环境建设,切实保障了今后“走读式”谈话的安全底线。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谈话室建设。成立谈话室建设领导小组,设有组长及副组长,明确谈话室建设及具体实施工作,确保顺利推进谈话室建设。我委领导班子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谈话室建设方案,对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坚决落实,对谈话室建设和使用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配合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在建设使用过程中,我委领导先后6次到现场检查指导建设使用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进展缓慢、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程序不规范等及时要求予以整改。

突出统一规范,做到全覆盖高标准。着眼高质量建设全覆盖。明确了谈话室建设标准、时限要求,促进谈话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着眼高标准完成配备。谈话室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等设施设备,做到标准统一、规范、安全,充分满足了谈话工作需要。

突出制度建设,做到安全有序。结合谈话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努力确保谈话安全。建章立制有效保障。制定并完善了《谈话室使用流程图》、《执纪审查人员谈话工作纪律》、《审查调查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谈话室的合理、有效利用及调查谈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明确适用情形有效运用。同时,谈话中必须做到“一账一单一录一表两案”,即:谈话必须有台账、谈话审批单、谈话记录、办结呈批表以及谈话前必须拟定谈话方案和工作预案。并对谈话的同步录音录像及谈话后案卷进行了具体要求。监管到位有效确保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谈话室由纪委专职人员管理,具体负责谈话室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谈话人对谈话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案管室负责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安全设施的协调保障工作,确保谈话室内设备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五原县纪委监委 赵勇)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