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鄂温克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 惠)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鄂温克旗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张玉华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张玉华任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参加在延安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借机在西安市参观了秦始皇兵马俑旅游景点,违规报销住宿费、出差补助2,489.00元;2016年,张玉华任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参加在上海举办的金融创新和生态文明干部培训班,违规报销住宿费、出差补助2,708.00元。2019年12月,张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2.鄂温克旗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胡斯琴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9月,胡斯琴与同事赴呼和浩特公出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违规报销住宿费、出差补助746.00元。2019年12月,胡斯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3.鄂温克旗职业中学校长海春在岳母丧事活动中的违纪问题。2015年4月15日,时任鄂温克中学校长海春赶往兴安盟参加岳母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专程赴兴安盟吊唁的8名教职工及其他3名教师礼金共3,900.00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2月,海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