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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证驾驶被抓 原因竟是酒驾被查需考科目一多次未过...

11月25日15时41分,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临河大队城镇三中队民警在312省道4公里加700米处执勤过程中,对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时,车内共有1人乘坐,驾驶人为男性,民警向该车辆驾驶人王某某表明了执法身份并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人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后驾驶人王某某给民警提供了身份证,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查询到该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证当前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暂扣,停止使用,注销”。

民警询问中得知,2014年5月9日,王某某因饮酒被临河大队查获,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由于记满12分,王某某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在此期间,王某某曾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都未通过,由于超过三个审验周期,驾驶证被自动注销。

民警现场给驾驶人王某某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告知王某某将车内贵重物品自行取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开具《机动车辆移至指定地点告知书》。民警将车辆停放至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河大队停车场。

驾驶证注销状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对王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

文/陈天嘉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