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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我可以索要装修款吗?

王先生咨询:我承租了李女士的房屋,因该房屋装修简陋无法居住,所以我们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我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现合同没有到期,李女士就欲解除合同。请问,我可以向她索要装修款吗?

包头市天泽公证处解答:王先生可以向李女士索要剩余租期内装修残值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本案中,王先生承租的房屋尚未到期,李女士提前收回房屋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王先生可向李女士就剩余租期内装修残值的损失主张赔偿。

注:装修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该价值通过装饰装修的工程造价扣减房屋占有使用期间消耗的装饰装修价值来确定。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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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荆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