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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受挫 小伙欲跳楼轻生被拘

“我们分手吧!”近日,小王的女友要与他分手,心灰意冷的小王站到了高楼顶层欲轻生。围观市民劝说不管用,便报了警。

接警后,杭锦后旗公安局南城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小王坐在楼顶边缘,情绪非常激动,嚷嚷着要跳楼,不允许任何人靠近。民警耐心与小王交谈,稳定他的情绪,同时联系了他的家人和朋友到场。经过长时间规劝,小王被劝了下来。

民警将小王带到派出所后,小王说,因为感情受挫,他萌生了轻生的念头。“我很后悔,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傻事儿了。”

小王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杭后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遇事切不可采取极端方式,跳楼轻生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而且妨碍公共安全、危害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对违法者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贴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记者 袁雅芹 通讯员 赵伯儒)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