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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老旧小区环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呼和浩特“表里兼修”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持续以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为着力点,让精细化管理逐渐覆盖到每一个市民的家门口,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呼和浩特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品质提升,重点实施了老旧小区水电气暖及消防安全整治,特别是水电气暖入户管网的升级改造,以及解决老旧小区吃水、用电、燃气、取暖等问题。实施拆墙并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效率,全市老旧小区实现基本物业全覆盖。集中力量推进拆违拆凉还绿整治行动,拆除居民凉房及圈占公共绿地等私搭乱建,腾退土地用于社区功能建设、庭院绿化、社区健身器械等,小区配套设施焕然一新。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55个老旧小区改造,总面积达2327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约5230处,小区绿化面积达2333万平方米,腾退71.1万平方米土地全部用于社区功能建设和庭院绿化,老旧小区近百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彻底改善,也为呼和浩特市小区物业的提升打好了底子。

小区环境,从来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善小区环境秩序,我市着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理顺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修补好影响小区宜居环境的“里子”。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小区局),对全市各住宅小区楼道堆放杂物、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用地种植蔬菜的不文明行为,以及电动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加大检查整治力度;为强化行业监管,组织业主、物业公司、社区办事处和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召开恳谈会,入户调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共商共管共享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公开透明,审计物业企业收费支出,按照按质论价、质价相符原则,对物业服务成本、税费和利润等物业费项目进行测算,提出物业服务收费菜单式价格区间参考标准。

为进一步理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规范业主委员会,我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禁止行为和候补委员产生、递补条件,以及业主委员会党员比例;同时健全诚信体系,直接联系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评优评先、招投标和经营业绩,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定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将物业公司信用状况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公开公布,建立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物业服务市场信用监管体制。

11月初,市小区局会同旗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与203家物业服务企业(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为多个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签订了《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领域乱象治理目标责任状》。在同步开展的物业行业乱象百日整治行动中,印发《全市物业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方案》,排查2100个住宅小区,集中治理了恶意催缴物业费、捆绑收费、阻碍物业企业经营交接、“沙霸”等物业企业垄断行为。

下一步,市小区局将建立健全市四区物业管理监督考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和物业服务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深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业主委员会建设,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规范化达标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正面宣传和引导,推行建立物业服务价格引导机制,努力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让城市的宜居生活精细到每一个居民的家门口。(记者 孙岳龙)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