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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把好“四关”助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精准施策,通过强化“组团式”办案,紧盯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度,坚持严查快办,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取得了更大实效。

整合工作力量把好“统筹关”。强化内部协同配合,从线索受理源头进行科学把控,全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委机关集中进行管理,分三类进行处置,全部以常委包案的方式开展。针对问题,以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为专班核心,将机关7个纪检监察室、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4个镇街纪(工)委人员进行统一的整合分配,实现由“单兵作战”向“组团作战”转变。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时跟进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纪委常委会根据案件线索办结情况适时召开问题线索推进会,听取未结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确保快查快结。

强化协同会战把好“联动关”。强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部门间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把专项斗争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情况通报、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政法机关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及时沟通对接。特别是严格执行了“双专班”工作机制,在重要问题线索上,与公安机关实现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同步立案,形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逐案深挖彻查把好“查处关”。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工作思路,“零容忍”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及“关系网”“保护伞”。涉及基层的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全部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并成立核查专班,专门指派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限期进行办理,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反馈后举报人不满意的,包案领导开展上访变下访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举报问题的发生。同时,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恶案件和市法院已审查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共排查涉恶团伙15个,提审118人,对发现的一起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审查,采取留置措施1人。截止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人,涉嫌“保护伞”问题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责问责12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

紧盯重点领域把好“监管关”。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铲除黑恶乱滋生发展的土壤。加强行业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送,依纪依法,综合治理,抓早抓小,精准打击。针对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少和线索质量不高等问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筛查行政执法案件709件,责成自然资源部门对全面摸排中发现的一起私采乱挖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对2016年以来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研判。此外,督促市金融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和问题整治,针对问题线索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金融领域有关情况,函告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并召开协调部署会,对金融领域乱象问题对接协作整治,进一步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规范管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