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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2500多万元 包头原副市长路智公开受审

11月6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路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路智自1998年至2016年,在任职包头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包头市九原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包头市九原区区委书记、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实施受贿行为48起,共计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2514.2601万元。截至2018年10月25日,路智家庭财产和支出合计5281.5324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财产来源,仍有价值1555.873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被告人路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514.260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路智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折合人民币1555.873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对其数罪并罚。鉴于路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待大部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有立功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路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