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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初心” 创造“绿色财富”

生态修复后的罕山

乌新高速节点绿化

绿染洮儿河两岸

□谭艳丽  刘廷川

红色——乌兰浩特承载着革命老区的红色基因,而今在新时代又迸发出新的热情与活力。

绿色——一代代红城儿女用双手造绿护绿,现已完成造林绿化13.2万亩,森林覆被率达32.4%。

红色是不忘初心的坚守,绿色是美好生活的财富。乌兰浩特市将绿色植根于红城沃土,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于2016年开启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序幕,按下了绿色发展的快进键,用实际行动守护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在绿色发展这条道路上,没有投机取巧的捷径可以走。乌市从第一步规划设计入手,按照打造大乌兰浩特的长远规划及建设生态城市的高标准,精心编制了《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并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整体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努力优化城市绿地布局。

“2016年以来,乌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已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近三年更是实现了三连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337个城市名列前茅。”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局长李雪跃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方努力分不开。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着力抓好电力、煤化工和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24433户、239万平方米,全部取缔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持久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购置新能源公交车30台,开启了城市公交发展的绿色篇章……保障有力的举措让空气质量由“好”变成了“更好”,成就了乌市上空的那一抹红城蓝。

天空的湛蓝是红城人的骄傲,而对洮儿河、归流河等河湖的用心呵护和治理更是还原了自然之美,让人们尽享良好生态环境带来的幸福喜悦和优厚福利。

乌市率先落实了“河长制”,实施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并同时出台了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河湖巡查、举报处理等8项工作制度,在水污染治理、岸线管理、非法取用水治理、采砂和卫生管理以及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形成治水合力。加快实施利环、利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地下水三类标准比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连续多年保持在100%,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洮儿河水利风景区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

作为第二批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中唯一的县级市,乌市将生态修复与全域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天骄天骏生态旅游度假区,成为叫得响的生态修复品牌工程;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详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事件,“绿色”逐渐成为乌市的主色调。

“坚决守好这一片蓝天、这一方碧水、这一块净土,这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李雪跃介绍,几年来,乌市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38个。

的确,在对待生态环保问题上,乌市以刀刃向内的态度检视问题,直击痛点,狠下心来排查整改,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转办案件,14批次、21个环保问题全部办结。

要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就要“开门纳谏”,乌市开通环境问题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解决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目前,已改造升级人行道和临街硬化70万平方米,完成洮儿河生态休闲公园、罕山生态修复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绿化575万平方米,获评自治区园林城市。持续推动企业实施技改和节能减排,一、二水源厂建成运行,中水回用项目投产达效,铺设各类管网378公里,修建公厕、垃圾中转站75座,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