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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马鞍铁打伤保安 丢工作还犯下抢劫罪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周 蕾)10月28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发布一例国企职工偷盗马鞍铁打伤保安的刑事案件。一个原本有着稳定工作与妻儿父母过着温馨生活的铁路职工,因一时贪念,盗窃并打伤保安,受到法律的严惩,还丢了工作。

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采访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了解到,呼和浩特铁路局锅炉检修工党某某在上班期间,恰巧看到一处存放废料的场地上,堆着大量马鞍铁,他一时起了贪念。党某某趁四周无人,叫来当班的曹某某开着叉车偷运马鞍铁时,被保安李某某发现,他抓住党某某往执勤室押送的过程中,党某某从地上捡起一块水泥打中保安头部后逃跑。

经鉴定,保安李某某系轻微伤。逃跑后的党某某意识到偷窃并打伤保安的严重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很快,党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主审法官认定: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马鞍铁,为抗拒保安抓捕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行为,归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党某某被判处抢劫罪免予刑事处罚。

党某某,作为一名铁路国企部门的正式职工,因盗窃价值281元的马鞍铁,被发现后打伤保安,由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党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占心理作祟,丢掉了月入几千元的稳定工作,付出了被法院判处刑事犯罪的惨痛代价。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