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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为农户办事要实在

连日来,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的部分农户不断向本报反映,他们与一家农业合作社合作种植的高粱如今绝收已成定局。接到农户们反映的情况后,本报记者立即进行了采访。(10月21日《北方新报》)

这场种植合作开始看并无异常。农户花钱购买了种子后,内蒙古盛禾农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则给农户提供种植方法及培育技术,并且派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合作社描绘的前景是:由他们回收农户种植的高粱,农户可以获得很高的回报。如果照此发展一切顺利的话,结果就像许多订单农业一样,达到合作社与农户双赢。然而事实让人寒心,农户颗粒无收,内蒙古盛禾农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则因为卖种子实现了“旱涝保丰收”。

与别人家高粱的成熟度对比,这些高粱的生长显然不在正常状态。是种子有问题,还是种植有问题?这是需要合作社出面解释的。毕竟,种子是他们的,种植方法及培育技术也是由他们提供。但合作社躲躲闪闪,不愿正面回应。这种消极的态度,给人以心虚之感,难道是害怕承担责任?

与合作社合作本来就是为了抵抗种植风险,增加收入,岂能起到反作用?针对小红城村的高粱绝收问题,当地农业以及工商部门要予以重视,敦促内蒙古盛禾农业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作出合理解释。如果合作社方面在合作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者过错,则应对农户做出相应赔偿。同时,农业部门也应借此契机规范合作社的经营行为,让实实在在为农户办事成为从业宗旨。  (南  木)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