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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座矿山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已有35座矿山被原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在被确定的“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中,有12家矿山企业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引领了矿山企业发展方向。2018年,全区经矿山企业自评估、旗县政府组织第三方评估、盟市公示,有71家矿山企业申请列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已公告53家。(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