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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再犯罪 男子装病被收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 10月18日,记者从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在昆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下,依法收监执行判处实刑未执行的假释罪犯张某某。

据了解,2014年4月8日,张某某因犯抢劫罪被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8年10月23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从2018年10月23日开始至2019年7月28日结束,在昆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在张某某假释考验期即将到期时,他又犯了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昆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15天。

按照法律规定,张某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被法院撤销假释,并与原判抢劫罪未执行的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5天。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却佯装心脏病发作,不配合收监执行,导致法院3次未能完成对张某某的逮捕执行,造成了张某某判处实刑后却一直未能收监执行刑罚。

为此,昆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昆区看守所、昆区人民法院就张某某收监执行一案交换意见,研究商讨罪犯以疾病原因逃避刑罚执行的解决方法。之后,由检察院监督,法院、看守所相互配合,押解张某某依法送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执行刑罚。

据了解,近年来,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已对4名社区服刑罪犯成功收监执行,1名罪犯被网上追逃,维护了刑罚执行的权威和严肃性。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