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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卫“舌尖安全” 交出人民满意答卷

如今,在呼和浩特生活的人们悄然发现,无论是买菜做饭,还是出门下馆子,和食品相关的场所实现了华丽“变脸”:以往脏乱差的农贸市场已经焕然一新、干净卫生;昔日环境不好的餐饮小店,变得美观整洁;大街小巷,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和食安知识展板随处可见……诸如此类的变化,源于首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努力与付出。

一直以来,呼和浩特市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更是把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自2016年5月,呼和浩特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城市以来,呼和浩特市聚焦广大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感受最直接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开展食品安全链条、全领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厨房革命”“六小”食品行业整治、“四白食品”、网络订餐“清网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等50多项专项治理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食品加工企业集聚、规范发展,完善监管制度,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证老百姓吃到放心食品,强化风险排查防控,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严要求,深入摸排食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隐患彻查,抽检“亮机”信息公开,处罚到人,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抽检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等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品种,同时,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抽检数量达到4份/千人。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和结果。针对以往抽检不合格率高安全隐患多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查处力度,重点查办非法添加超范围限量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白’食品应严格标注加工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采购、经营‘四白’食品需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严禁采购无相关手续的食品……”近日,在回民区万惠农贸市场内,落实农贸市场“四白”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主体责任培训会正在进行,回民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经营户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围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内容为大家进行了解读与讲解。要求小作坊及经营户树立食品加工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以“四白”食品为重点的食品监管,助力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不仅在行政执法上下功夫,而且在宣传和服务推广上下功夫。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各类食品宣传培训,提升食品、餐饮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诚信意识。重点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街和食品销售示范户及创建文明农贸市场、超市活动,创建多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多家示范单位、放心肉菜超市、便民市场,旨在有效引导市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还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通过食品安全科普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家长和孩子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大家通过正规的途径汲取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积极科学的食品安全观念,养成健康良好的饮食习惯,分辨和抵制食品安全谣言,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呼和浩特市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己任,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上狠抓不放,下大力气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角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基本建成了涵盖监管措施、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的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长效机制。第二,狠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持续推动食品小作坊监管和食品加工园区建设,督促指导各旗县区做好食品小作坊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第三,深入推进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严格监督、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工作,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

捍卫食品安全不是只争朝夕,更需要持之以恒。食品安全监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呼和浩特市将继续坚持多方齐抓共管,注重常态长效,注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以打造“食安家园”为目的,一以贯之地走下去。

(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