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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与诗教

今年九月,中小学语文课开始采用新的部编版课本。新课本的变化之一就是增加了大量传统文化的内容,古代的蒙学读物、文学经典、文化常识等内容更加全面地选编入新教材。古诗词自然是重中之重,小学阶段的古诗词篇目又一次增加,从原来的75首增加到了112首。

古诗词篇目增加,有人会直觉反应:背诵压力又增大了。在许多人看来,古诗词自然联系着背诵,此外的诗歌世界似乎与小学生无缘。“小朋友理解不了,先背下来当作积累”大约是一种相当普遍的认识。这一认识实际上反映了两个问题:小朋友真的理解不了诗歌的涵义吗?古诗背下来后,诗歌教育的任务就完成了吗?

我们在学生时代可能或多或少都曾经历过同样的“背诵危机”,“小朋友理解不了诗歌”的观念实际上折射出的是当代人与古诗词的隔阂。究其根源,可能正是学生时代的盲目背诵造成了人们成年后对古诗词的畏惧。现在,再面对孩子的诗歌教育时,家长们的手段可能依然只有简单粗暴地要求背诵。

当传统文化全面复归,我们应该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感觉隔阂的古诗词会如此自然地存在于古人的生活中?也许回到诗教传统当中去,可以寻得答案。

“手舞足蹈”的诗教

说起来,“诗歌”这个名字本身就昭示着诗的起源与歌唱活动是一体的。最早的诗歌可能仅是祭祀仪式中人们自发的、与上天沟通的一种方式。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礼乐文化成为周王朝统治的基础,诗、歌、舞的组合被纳入了礼乐文化的国家结构之中成为了有着具体使用场合的仪式。

那时的诗实际上都是仪式乐歌所用的歌词。仪式时有由贵族子弟组成的歌队演唱诗歌。婚礼时歌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大宴群臣时则歌唱“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不同诗的用于不同的场合。

诗教作为礼乐教育的一部分,极具实用性,那时候的诗教大约就是在唱着歌、跳着舞的过程中进行的。《诗大序》在描述诗歌起源的时候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种唱着歌、跳着舞的诗教与仪式不仅是为了开心,而是有着加强心理认同的深层目的。通过《诗大序》的描述,我们能够感受到这种心理认同的建立并非来自硬性规定,而是在手舞足蹈的仪式中形成情感共振,潜移默化地影响人心。

《周礼》中记载,负责贵族子弟也就是国子教育的是大司乐。乐教是主要的教育科目。乐教的内容是综合的,包含乐德、乐语、乐舞。以德为先,这是此后几千年传承的以诗教为基础的教育体系所遵循的基本逻辑。乐教或诗教,首要目的是培养完善的道德。乐语之教实际上就是诗教,包含兴、道、讽、诵、言、语。其中“兴”为发兴,“道”为引导,这两条是说对诗义的理解。

《论语》中记载,有一次子夏向孔子请教《诗经·卫风·硕人》中“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什么意思。这几句描绘的是美人微笑、目光流盼、光鲜亮丽的样子,其中“素以为绚兮”容易让人困惑,“素”是素色,“绚”是彩色,一张脸上又是素色又是彩色是怎么回事呢?孔子用四个字回答子夏:“绘事后素。”也就是说在白净的底子上才能更好地描绘美丽的颜色。

子夏接着又问道:“这是说礼在后吗?”子夏这一问由诗歌的字面意思联想到了人的道德修养,人在高洁道德的基础上学习礼仪,就像是在白净的底子上描绘美丽的颜色。孔子听到这话感叹道:“启发我的就是子夏啊,以后可以与你谈论诗了。”

诗歌与文章不同,往往通过形象来表达诗义,所以联想力和想象力的运用对于理解诗义非常重要。孩子对于诗歌的理解力并不一定比大人差,或许也可以用“绘事后素”来解释。因为心境单纯,所以孩子对诗歌形象的感受更加鲜明,对诗义的联想与想象更加丰富。乐语之教的接下来两条里,“讽”是背诗,“诵”是诵读,也就是诗歌的记诵练习。这是现在小学生最常用的学诗方式。“言”是发言,“语”是回答,这两条是说诗歌的运用。诗歌教育的普及,形成了贵族阶层共同的文化基础,从西周中期开始,人们在交往中越来越多引诗、赋诗。于是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也就是说如果不学诗,就听不懂别人说话,没法与人交谈。这实际上诗歌教育普及的一种自然的结果。

兴、道、讽、诵、言、语,为我们勾画了完整的诗歌教育的图景,依然适用于当下。“兴”与“道”作为诗歌教育的起点,是最需要老师介入的部分,是“讽、诵”(记忆)与“言、语”(运用)的基础,却恰恰是当下学校诗歌教育最缺乏的。要补足诗歌教育中的“兴”与“道”,则首先需要老师们对于诗歌更加深入的认识,以及诗教理念的更新,或者说是诗教理念的回归。  

弥漫着诗的唐代

唐代,毋庸置疑是一个弥漫着诗的时代。这时期诗歌的繁荣与统治者的热衷有关,也与诗歌发展至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有关,同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诗赋成为科举考试的科目。在诗歌发展史上,律诗定型于初唐,而为律诗制定规则的沈佺期、宋之问恰恰曾担任科举考试的考官。所谓“文无第一”,文学创作方式千差万别,很难统一标准断言孰优孰劣,而考试就需要一个客观、可衡量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律诗的标准。科举试诗诗体是五言六韵十二句的排律,于是文人们大力作五言律诗。律诗在唐代的迅速发展与科举考试不无关系。

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实际上就是少年时准备科举试诗的习作。这时代的很多诗人都有很小年纪开始作诗的记录,比如骆宾王的《咏鹅》传说是其七岁时写的,杜甫说自己“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王维则“九岁知属辞”。诗人早慧并非因为某种基因突变而使这个时代诞生了很多诗歌天才,而是作为社会制度的科举规则使然。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