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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续保 一司机驾车上路被交警查获

7月30日,为进一步确保“两防三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为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黄河堤防公路大队巡逻一中队按照大队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凝聚意识,组织开展“两防三保”专项行动。

当日19时30分,当驾驶员哈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东源临河黄河大桥时,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对哈某的证件进行核实,发现其驾驶的车辆交强险已过期3个多月,哈某一拍脑门,这才意识到由于工作太忙,竟然忘记及时续保交强险。哈某的车辆为此被暂扣,还被处以保费金额两倍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交管部门提醒:一旦车主在无交强险保障期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车主将自己支付巨款赔付,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所以车主不要忽视交强险的重要性,一定要及时缴纳。如果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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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摄影/刘澎

[责任编辑: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