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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报假警被处罚

7月29日凌晨,武川县的刘某报警说,有人在附近村子河道偷沙。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沿河道查看后并未发现有人偷沙,随后,民警拨打报警人电话均未有人接听。第二天,民警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与刘某联系后,刘某才来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原来,当日凌晨2时许,刘某开车从县城返家途中路遇一辆大货车,会车交替变换灯光后,因大货车不变灯光,一气之下报警说大货车司机偷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刘某认错态度较好,且情节较轻,给予500元罚款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