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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名下多出60万贷款和一套商铺,是馅饼还是陷阱?

包头市土右旗村民王晓军和薛雷锋近日向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反映,2017年2月,王晓军在给亲戚做担保时发现,两人名下分别多出30万元贷款,在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开庭还执行回一套面积368.15平方米的商用楼房到两人名下。王晓军和薛雷锋从未在银行贷过款,这60万元贷款从何而来?为此两人报警多次,并到银行要求查证贷款来源,都没有得到答复。奔走投诉期间,王晓军还被无辜拘留,因此留下了案底,现在两个年轻人个人征信留下不良记录,一人还有案底,两人至今找不到工作,名下背着60万贷款,还有一套商铺,这天上掉下来的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采访。

稀里糊涂签了贷款合同

7月15日9时,记者来到土右旗见到王晓军和薛雷锋。说起二人的遭遇,王晓军一脸无奈。他说,父母都是农民,家庭一直贫困,为了生计他想贷款3万元开一家小饭店,他的朋友张东林自称可以介绍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帮他贷款。2014年3月,张东林带着两个人在宾馆和王晓军签了一些贷款合同,王晓军识字不多,对朋友张东林又比较信任,在没读懂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在他人指定的位置签名按了手印。张东林提出让陪同前来的薛雷锋为王晓军提供担保,也在指定位置签字按手印。此后贷款一事杳无音信,王晓军以为贷款申请没有批下来,也就没再问。

直到2017年3月,王晓军打算给姐姐作贷款担保时,被银行告知其名下在土右旗农村商业银行(原土右旗农村信用社)竟有30万元的贷款记录,而且本息分文未还。这可吓坏了王晓军,他从未去银行申请办过贷款,怎么名下凭空多了30万元贷款?他想起当年在宾馆签的贷款申请,马上联系了薛雷锋,经查他名下也有30万元的贷款记录。莫名多出60万元贷款,两人都吓傻了。

王晓军和薛雷锋马上来到土右旗农村信用社(现为土右旗农村商业银行)纪委反映上述情况,纪委张育花主任接待了二人,并明确告知该笔贷款系虚假贷款,以后会有人还上的,工作人员还出示了贷款资料。过了一段时间,王晓军又去询问这笔贷款记录的处理情况,工作人员却称:“你名下的贷款,你想让谁还?”王晓军意识到此事复杂,便去土右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但是没有立案。王晓军暂时放下此事去了新疆打工。

报警无辜被拘留 

2018年春节后,事情仍无进展,王晓军再次来到土右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写了报案材料,并详细讲述了事情始末。一位李警官告诉王晓军,这笔贷款在他名下,但是款项由他人使用了。经查,2017年王晓军起诉过使用这笔款项的人,法院还执行回一套商品房在王晓军和薛雷锋名下,这套商品房可以清偿贷款债务。这让王晓军更摸不着头脑了,他家庭贫困一直和父母居住,名下怎么会有一套商品房?2017年他一直远在新疆打工,从未回到土右旗参与过民事诉讼,不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从何而来。

2018年3月6日,王晓军又来到土右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名下的30万元贷款是被人诈骗了。没想到土右旗公安局以谎报警情为由,对王晓军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无辜被拘留,王晓军觉得很冤,随后向包头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后经复议,包头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9日撤销了土右旗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了国家赔偿金1400余元,可王晓军至今没有领到钱。为此,记者采访了土右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李警官,他表示,这笔赔偿金已经报请财政部门走流程了,钱批下来后会直接打到王晓军卡里。

当年60万元贷款不是本人支取

7月15日上午,记者就王晓军、薛雷锋两人名下60万元贷款一事来到土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采访。当年负责接待并调查王晓军、薛雷锋贷款事件的纪检检查部主任张育花告诉记者:2017年3月接到王晓军、薛雷锋反应的贷款问题后,他们展开了内部调查,这两笔贷款的所有合同和资料上都是他们本人签的字,当时贷款申请上写的就是30万元,贷款批下来后转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需要贷款人到柜台开卡并设密码就可以支取,这两笔贷款批下来后直接转到他们的账户上,分别都是30万元,至此银行的贷款流程已经走完。如果王晓军、薛雷锋把密码告诉别人,委托他人取款也是可以的。当时只查出一个问题,就是60万元贷款打到两人卡里后,取款时不是王晓军、薛雷锋本人,而是他人代理支取的,从当时的签名笔迹看,取款人签名不像是王晓军、薛雷锋本人的笔迹。柜台工作人员在支取这两笔贷款时,也没有留委托代理支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因为这个问题银行已经对当年支取的工作人员从严处理了。张育花说,内部调查处理就是这样了,如果王晓军、薛雷锋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当事人已上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让王晓军、薛雷锋意想不到的是,在两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冒用两人的名义起诉了包头一家公司,土右旗人民法院还执行回一套底店,落在他们名下。

王晓军说,今年6月28日,他们从土右旗人民法院领回一份编号为(2017)内0221民初1031号民事调解书,其主要内容是,原告王晓军、薛雷锋和一名叫赵文秀的女子起诉包头市永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于2017年6月27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杨华于2017年7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晓军、薛雷锋、赵文秀向法院提出诉请求:判令被告包头市永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立即给付所欠原告的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利息为552300元,利息截止到2017年7月底;事实和理由:2014年9月,被告包头市永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周转难借用王晓军、薛雷锋、赵文秀名字向土右旗信用联社分别贷款30万元,合计90万元,被告公司3位股东代表公司给3名原告写下借条,经索要被告未付,故3名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包头市永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园小区物业公司西建筑面积为368.15平方米的商用楼房抵付以上贷款本息。

王晓军告诉记者,2017年5月他去新疆打工了,2018年5月才回到包头,他和薛雷锋根本不认识赵文秀,更没有去土右旗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这庭是怎么开的?执行回来的这套底店又是怎么落到3人名下的?

为此记者采访了土右旗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员杨华。他告诉记者,当时,赵文秀拿着王晓军和薛雷锋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所在村委会的证明向土右旗人民法院提供了委托诉讼书,并提起诉讼。土右旗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执行回一套商用房落到3人名下。与此案相关联的还涉及原告土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诉被告薛雷锋、陈某某、王晓军、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土右旗农村商业银行与被告王晓军、祁某某、任某某、陈某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涉及王晓军、薛雷锋的两笔贷款实际被原土右旗农村信用社下设分行一位名叫任爱国的主任使用了,此人曾因非法集资被判刑一年半。随后,记者联系到任爱国,他也承认,涉及王晓军、薛雷锋的两笔30万元贷款实际是他使用了。

目前这起案子涉及的当事人已上诉到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周  蕾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