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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各级消协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5.59万元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消协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录入系统消费者投诉2043件,解决1863件,解决率为91.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5.59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约5637余人(次)。

投诉状况分析显示:上半年,投诉总量减少。投诉总量同比减少了22.21%,其中质量类、其他类和假冒类投诉降幅较大,合同类、价格类有大幅度增加。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消协以“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工作为重心,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和“衣、食、住、行”四个领域专项整治,以高压态势震慑了不法经营,取得了显著效果。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老年人保健品、“衣、食、住、行”领域消费投诉有较大幅度下降,更多的消费者通过案例了解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维权更主动、更便捷。

上半年,生活、社会服务类的投诉涉及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涤染色、摄影及家政服务等,服务质量问题是引发消费者在生活、社会服务方面投诉的主要原因。由于汽车产品本身具有高科技含量、高复杂性的特点,消费者购买时不能完全掌握车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导致交通工具类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领域,家用汽车投诉占到了投诉量的9.5%。

投诉状况分析同时显示,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攀升情况下,开发商为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违规开发、售房,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装修行业普遍存在部分经营者未取得《资质证》擅自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收费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显示,交通工具类投诉成上半年我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领域,家用汽车投诉占到了投诉量的9.5%。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汽车质量有问题。如发动机、变速箱、仪表盘等主要部件在保修期内就出现漏油、发动机异响、故障灯常亮等。二是维修质量差,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有些修理厂人员资质不够,维修技术差,车辆多次送修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故障。一些4S店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的零配件质量不过关,有的甚至虚构故障情况,诱使消费者更换零配件。三是购车合同争议多。经营者签订合同明显有利于经营者,违反法规规定,排除消费者权利,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消费者和销售商在权利义务约定上不明确、不对等,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不清,消费者不能按照合同有效维权。四是检测举证维权难。汽车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求偿难。五是捆绑销售车险。消费者购买优惠车辆和贷款购车过程中,大多数经营者要求必须在4S店购买车辆保险。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比其他保险公司保费偏高,如果消费者不接受,经营者则会拒绝卖车。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