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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保姆做法合理吗?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顾  爽)  “我最近给老人在内蒙古八方保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保姆)找了个保姆,两个月之后,这个保姆声称家中有事,与我们终止了雇佣关系,老人需要照顾,我只能去八方保姆再找一个保姆,不过八方保姆称已经过了50天的服务期,再找保姆就需要重新交纳服务费。”近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石女士致电北方新报热线,反映了对八方保姆这一服务条款的质疑。

石女士告诉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今年3月份,因家里老人身体原因,她通过八方保姆山丹市场店找保姆。“八方保姆帮我介绍的第一个保姆大概在我家服务了两个月左右,当时的服务费为900元。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就主动提出终止雇佣。因为老人需要照顾,我在5月下旬又去八方保姆山丹市场店找了个保姆,但是八方保姆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保姆在我家的服务期已经过了50天,所以需要再交一次服务费。”因为着急用人,所以石女士经与工作人员协商,再次交纳了400元的服务费,又聘请了一位保姆。

“最近聘的这个保姆也在我家干了两个月左右,在7月中旬的时候,这个保姆提出要回家办事,不能和我延续雇佣关系了,于是我又去了八方保姆山丹市场店找保姆,工作人员还是告诉我说已经过了50天的服务期,再找保姆要续交服务费。”

石女士表示,她与八方保姆签的合同上确实有这一条,但是如果保姆主动提出终止服务,这项条款是不是还适用,她表示质疑。“如果是我们作为雇主提出辞退家政人员还好说,但如果每个保姆都在过了50天之后主动提出终止继续服务的要求,那作为雇主,我们是不是要每次都去交服务费呢?”记者在石女士与八方保姆签订的协议中也看到如下条款:签约50天之日,本公司责任终止,雇佣关系自然延续。

7月18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八方保姆山丹市场店,在交谈中提出了关于服务期的一些疑问。该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0天的服务期是合同中写明的,服务期内,八方保姆负责免费补换保姆,过了服务期,如果再来找保姆,就要再次交纳服务费。当记者将石女士遇到的情况反映给该工作人员时,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刚过期没多久,公司可以适当将服务费打个折扣,但应该不会免除。

作为自治区消协律师团成员——内蒙古陀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泊表示,石女士与八方保姆签订的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签字即代表认可,如果石女士对交易过程有疑问,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胡律师还建议,消费者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务必看清所有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