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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巡视41个旗县(市、区)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71个追缴资金2800余万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 惠)7月24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4月4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党委派出15个巡视组对41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巡视。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巡视组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紧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强化巡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现场巡视结束时,共移交立行立改问题171个,被巡视党组织已整改141个,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诫勉谈话69人,提醒谈话215人,通报批评217人,追缴资金2800余万元。

其中,和林格尔县、开鲁县、喀喇沁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宁城县、苏尼特左旗在整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15人,责令检查7人,通报4个党组织。

托克托县、鄂温克族自治旗、镶黄旗、乌拉特前旗、多伦县在整改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问题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4个部门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追缴资金1709.95万元。

乌拉特中旗、多伦县、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阿鲁科尔沁旗在整改公款吃喝、公务接待提供烟酒、无公函支付招待费等问题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6人,免职1人。

清水河县、新巴尔虎左旗、乌拉特前旗、苏尼特左旗在整改绕道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4人,追缴资金8.24万元。

达茂旗、杭锦旗、丰镇市在整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公车私用等问题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解聘1人,通报5个单位,约谈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根河市在整改“一卡通”银行卡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中,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将184张“滞留卡”分类处置到位。

阿鲁科尔沁旗在整改驻村工作队员雇人代替驻村问题中,给予该队员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驻村工作队长、乡纪委书记、副乡长诫勉谈话,书面检查4人,对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镶黄旗在整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迟到、指纹签到电子设备经常发生故障无人过问等问题中,对迟到人员全旗通报批评,对政务服务局局长诫勉谈话,给予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政务记过处分。

新巴尔虎左旗、喀喇沁旗、根河市在整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中,共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8人,对3个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全旗通报,责成6人作出深刻检查。

阿巴嘎旗、磴口县在整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中,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6人,追缴兼职所得6万元。

多伦县在整改干部私自出国(境)等问题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对县委组织部、公安局和116名干部通报批评,对全县党员干部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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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