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
经常能看到行人不按规定通行
也许他们认为
“马路随我行,车辆靠边停”
网友调侃这叫“中国式过马路”
当然,这样的举动背后
暗藏隐患
7月2日19时02分许,
昆区钢铁大街与三八路囗,
史某驾驶车辆由西向北转弯,
吴某步行由南向北横过马路,
在斑马线上二者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史某车辆受损、吴某腿部骨折。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大队民警
就该起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
双方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
民警是如何出具责任认定的呢?
您瞧,信号灯显示的是红灯!
本来在事故中就受了伤,
医药费可能还要自己拿,
这样的结果,谁愿意看到?
切记,交通信号灯不是摆设。
行人在斑马线上虽然享有优先路权,
但汽车不会一踩就停。
力的惯性作用,
刹车后车辆依旧会向前滑行一段路,
昆区交管大队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这些交通规则不仅是守法,
更是一个城市整体市民素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