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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过马路被撞骨折,这回机动车不用负全责,咋回事?

走在大街上

经常能看到行人不按规定通行

也许他们认为

“马路随我行,车辆靠边停”

网友调侃这叫“中国式过马路”

当然,这样的举动背后

暗藏隐患

7月2日19时02分许,

昆区钢铁大街与三八路囗,

史某驾驶车辆由西向北转弯,

吴某步行由南向北横过马路,

在斑马线上二者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史某车辆受损、吴某腿部骨折。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大队民警

就该起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

双方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

民警是如何出具责任认定的呢?

您瞧,信号灯显示的是红灯!

本来在事故中就受了伤,

医药费可能还要自己拿,

这样的结果,谁愿意看到?

切记,交通信号灯不是摆设。

行人在斑马线上虽然享有优先路权,

但汽车不会一踩就停。

力的惯性作用,

刹车后车辆依旧会向前滑行一段路,

昆区交管大队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这些交通规则不仅是守法,

更是一个城市整体市民素质的体现。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