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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委 :“惩”“防”同频共振 确保廉政教育长效常态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以案明纪“强震慑”。年初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对本县及周边旗县的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督促涉案单位针对违纪违法人员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以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典型案例专题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通过专题剖析,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调查治本功效。

以案说法“零距离”。充分利用参观学习磴口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敬畏党纪国法、敬畏手中权力,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严肃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上半年累计组织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900多人(次)前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

以案为鉴“敲警钟”。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充分运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身边案”明纪说法,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镜”,时刻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卞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