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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例涉恶 “沙霸”案件财产刑已执行完毕 罚金103000元

近日,记者从包头市九原区法院了解到,由九原区法院一审宣判的内蒙古首例涉恶“沙霸”案件财产刑已全部执行完毕,执结罚金103000元。

据了解,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被执行人白某某为了垄断经营包头市九原区某小区的装修用沙生意,遂雇佣在通辽的辛某、张某某来包头,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多次阻拦其他人员拉运沙子进入该小区,以此谋取利益。其行为恶劣,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后九原区法院依法公开对白某某、张某等人进行了宣判,分别判处一年到八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白某某罚金103000元处罚。近日,九原区法院将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刑罚全部执行完毕,各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均不上诉。

[责任编辑:张彬]